第二卷第十七章至第二十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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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七章訓練
訓練從第四天早上正式開始。
林輝把那十個本地安保叫到宿舍前面的空地上,站成一排。
十個人,年齡從二十到四十不等,有的是本地村民,有的是礦上原來的保安。他們站得稀稀拉拉,眼神里帶著點好奇,也帶著點不服氣。
林輝沒廢話,直接走到第一個面前,伸手在他肩膀上拍了一下。
那人條件反射地往后一縮。
林輝看著他:“你叫什么?”
“阿貢。”
“阿貢,你以前打過架嗎?”
阿貢點頭:“打過。”
“打過幾次?”
阿貢想了想:“很多次。”
林輝點點頭,走到第二個面前,同樣拍了一下肩膀。
這個沒縮,但眼神有點飄。
“你呢?打過架嗎?”
“沒……沒有。”
林輝走完一圈,回到前面。
“你們十個,只有三個打過架。”他說,“剩下的七個,連被人拍肩膀都會躲。”
沒人說話。
林輝說:“但沒關系。從今天開始,我教你們怎么打架。”
他脫掉外套,露出里面的黑色T恤。
“第一個星期,練基本功。站姿、步法、出拳、格擋。第二個星期,練對抗。一對一,三對一,五對一。第三個星期,練槍。”
他看著他們。
“我不管你們以前是干什么的。從今天開始,你們是輝光安保的隊員。我的規矩只有三條——服從命令,保護隊友,活著回來。”
十個人站直了,看著他。
林輝說:“聽懂了嗎?”
“聽懂了!”參差不齊的回答。
林輝皺眉:“大聲點!”
“聽懂了!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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與此同時,礦區的另一邊,李冰正在教方華打槍。
槍是林輝從國內帶來的——一把國產高精狙,是李冰的寶貝。平時擦得锃亮,誰都不讓碰。
現在她把這把槍塞到方華手里。
方華捧著槍,手有點抖。
“輕點。”李冰說,“這不是你的鍵盤。”
方華咽了口唾沫:“我知道。”
“趴下。”
方華趴下,按照李冰說的,把槍架在沙袋上。
“眼睛貼上去,看瞄準鏡。”
方華把眼睛貼上去。
“看到了嗎?”
“看到了……一個十字。”
“十字中間,就是你要打的地方。”李冰趴在他旁邊,“現在,對準那個礦泉水瓶。”
方華調整槍口,對準五十米外的一個礦泉水瓶。
“深呼吸,屏住,扣扳機——慢點扣,別猛地一拽。”
方華深吸一口氣,屏住,手指慢慢扣動扳機。
砰——
槍響了,后坐力撞得他肩膀一震。
礦泉水瓶紋絲不動。
“脫靶。”李冰說,“再來。”
方華揉了揉肩膀,重新瞄準。
砰——
又脫靶。
李冰沒說話,等他打完第五發,才開口。
“你太緊張了。”她說,“槍不是你的敵人,是你的朋友。你得放松,像摸鍵盤那樣摸它。”
方華苦笑:“我摸鍵盤的時候,可不會有后坐力。”
李冰看著他,忽然笑了。
“行,換個方法。”
她站起來,走到方華身后,蹲下,從后面握住他的手。
“跟著我的動作來。”
方華的身體僵了一瞬。
李冰沒理他,握著他的手,幫他調整握槍的姿勢。
“手指放在這里,不要太靠前,不要太靠后。對,就這樣。”
她的聲音在耳邊,很近。
方華的耳朵又開始紅了。
李冰說:“深呼吸。”
方華深吸一口氣。
“屏住。”
他屏住。
“扣。”
他扣動扳機。
砰——
礦泉水瓶飛了起來。
方華愣了:“打中了?”
李冰松開他,站起來,拍拍手。
“打中了。”她說,“看來你需要手把手教。”
方華躺在地上,看著她的背影,忽然笑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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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八章通道
訓練進行到第十天,林輝發現了一個問題。
礦區的運輸道路,有一段貼著北邊的邊界線。那條路是通往最近鎮子的唯一通道,每天都有卡車進出,拉礦石,送物資。
問題在于,這段路有大概五百米,嚴格來說,屬于“爭議區域”。
林輝拿著地圖問陳礦長:“這條路,到底是誰的?”
陳礦長苦笑:“理論上,是咱們的。但隔壁一直說,邊界劃錯了,這條路應該歸他們。”
“劃錯多久了?”
“三年了。”陳礦長說,“三家測繪公司來測過,都說咱們是對的。但他們不認。就一直僵著。”
林輝看著地圖,沉默了幾秒。
“他們用過這條路嗎?”
“用過。”陳礦長說,“去年有幾個月,他們的人經常在這條路上晃。后來咱們加強了巡邏,他們才撤回去。”
林輝點點頭,把這件事記在心里。
當晚,他把方華叫過來。
“盯緊這條路。”他說,“如果隔壁的人出現在這兒,第一時間報告。”
方華點頭。
三天后的下午,方華的無人機拍到了畫面。
兩輛皮卡,停在爭議路段的中段。七八個人下車,拿著工具,在路邊挖什么東西。
方華立刻報告林輝。
林輝帶著李冰趕到現場的時候,那兩輛車還在。
對方的人也看見他們了,停下手中的活,站在那兒看著他們。
林輝走過去,在距離二十米的地方停下來。
“你們干什么?”
對方帶頭的是個三十來歲的當地人,會說一點中文:“修路。”
“這是我們的路。”
那人笑了笑:“這是我們老板的路。”
林輝看著他,沒說話。
那人說:“我們老板說了,這條路,從今天開始歸我們。你們要走,可以,交過路費。”
林輝說:“你老板是誰?”
那人沒回答,揮了揮手,帶著人上了車。
兩輛皮卡揚長而去。
林輝站在那兒,看著他們的背影。
李冰走過來:“林哥,他們想干什么?”
林輝說:“試探。”
“試探什么?”
“試探咱們的底線。”林輝說,“看看咱們會不會動手。”
他轉身往回走。
“通知陳礦長,從今天開始,這條路二十四小時有人守著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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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九章摩擦
接下來的一周,摩擦不斷。
先是對方的巡邏隊“無意間”越界,走到離礦區不到五百米的地方。林輝的人喊話,他們裝作聽不懂,晃悠了半小時才走。
然后是對方的卡車“迷路”,開到了爭議路段上。林輝帶人攔下來,對方司機說他不懂中文,看不懂路牌。
林輝什么都沒做,只是記下了車牌號,讓方華查。
方華查到的結果是:這輛車三天前剛剛從雅加達開過來,掛的是振華礦業的名下。
“故意的。”方華說,“他們在試探咱們的反應。”
林輝點頭:“繼續盯。”
第八天晚上,事情發生了。
那天輪到阿貢值夜班,帶著兩個本地安保守在北邊的哨所。凌晨兩點多,他看見幾個人影從雨林里鉆出來,朝礦區摸過來。
他立刻通過對講機報告。
林輝當時剛睡下,聽到報告,兩分鐘就到了現場。
他趴在哨所的沙袋后面,用夜視儀觀察。
四個人,帶著砍刀和棍棒,正在悄悄靠近堆料場。
他們的目標很明顯——堆料場里停著幾輛卡車,還有一堆剛開采出來的礦石。
林輝對方華說:“升空無人機,照亮他們。”
方華的無人機飛起來,打開探照燈,把那四個人照得清清楚楚。
四個人愣了一下,然后轉身就跑。
林輝沒追,看著他們消失在雨林里。
方華說:“輝哥,就讓他們跑了?”
林輝說:“跑了就跑了。他們沒帶槍,就是來試探的。”
他轉身往回走。
“今晚加強警戒。明天開始,邊界巡邏加人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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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章開火
試探持續了半個月。
對方的人隔三差五就來晃一圈,有時候白天,有時候晚上,有時候三五個人,有時候十幾個。但他們始終沒有真正動手,就像在玩貓捉老鼠的游戲。
林輝知道他們在等什么。
他們在等一個機會。
第十七天晚上,機會來了。
那天下午,礦區來了一批新設備——三臺挖掘機,兩輛裝載機。設備很大,只能走那條爭議路段。車隊從鎮上開過來,天黑的時候正好經過那段路。
林輝親自帶隊押運。
三臺挖掘機,兩輛裝載機,加上兩輛護衛的皮卡,浩浩蕩蕩地開過去。
走到爭議路段中間的時候,前面突然亮起一排車燈。
七八輛車橫在路上,把路堵死了。
林輝讓車隊停下,自己下車往前走。
對面也下來一個人。
是沈剛。
沈剛站在車燈前面,看著林輝,沒有說話。
林輝走到他面前,說:“沈剛,什么意思?”
沈剛看著他,沉默了幾秒,然后說:“林輝,這條路,今天不能讓你們過。”
“這是我們的路。”
“我知道。”沈剛說,“但我老板說,今天不能讓你們過。”
林輝看著他。
“你聽你老板的?”
沈剛沒回答。
林輝說:“沈剛,咱們認識十二年。你是什么人,我清楚。你今天攔在這兒,心里在想什么,我也清楚。”
沈剛的眼神動了一下。
林輝說:“你老板在哪兒?”
沈剛沉默了幾秒,然后微微側頭,朝后面看了一眼。
林輝順著他的目光看過去——最后一輛車的陰影里,站著一個白人,穿著一件深色的戶外夾克,看不清臉。
林輝收回目光,看著沈剛。
“你站那邊,我站這邊。咱倆非打不可?”
沈剛沒說話。
林輝往前走了半步。
“沈剛,十二年了。你教我的東西,我都記著。我教你的東西,你還記得嗎?”
沈剛的喉結動了動。
就在這時,后面突然傳來一聲槍響。
砰——
林輝猛地回頭。
槍聲是從車隊后面傳來的。
對講機里響起李冰的聲音:“林哥,有人從雨林里摸過來了,想爬咱們的車!我開槍了!”
林輝問:“打中了嗎?”
“打中了。一個,小腿。”
林輝轉回頭,看著沈剛。
沈剛的臉色變了。
林輝說:“你的人?”
沈剛沒說話,但他的眼神說明了一切。
林輝說:“沈剛,你的人先動的槍。這事兒,你兜不住。”
沈剛沉默了幾秒,然后突然轉身,朝后面走去。
他走到那個白人面前,說了幾句話。
白人的臉色很難看,但最后還是點了點頭。
沈剛走回來,看著林輝。
“你們走吧。”
林輝看著他,沒動。
沈剛說:“今天的事,是我的人不懂規矩。那個受傷的,我們會處理。”
林輝說:“沈剛,你告訴我,這是第一次,還是最后一次?”
沈剛沒回答。
林輝看了他幾秒,然后轉身上車。
車隊重新啟動,從那排車旁邊繞過去。
經過沈剛身邊的時候,林輝從車窗里看了他一眼。
沈剛站在那兒,臉埋在陰影里,看不清表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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車隊安全抵達礦區。
卸完設備,林輝把李冰叫過來。
“說說,怎么回事。”
李冰說:“車隊最后那輛車,是裝載機,平板車,上面沒東西。我坐在駕駛室里,盯著后面。車開到爭議路段的時候,我看見有人從雨林里鉆出來,朝車摸過來。”
“幾個人?”
“兩個。拿著棍子。”李冰說,“他們爬到車上,想砸車窗。我開了槍。”
“打中哪兒了?”
“小腿。”李冰說,“我瞄的就是小腿。”
林輝看著她。
“第一次打人,感覺怎么樣?”
李冰沉默了幾秒,然后說:“手沒抖。”
林輝點點頭。
“以后還會有的。”
李冰說:“我知道。”
林輝站起來,走到窗邊。
外面,夜空很黑,看不見星星。
他說:“今晚的事,只是個開始。”
李冰站在他身后,沒說話。
遠處,北邊的邊界線上,隱約能看見幾個光點——那是對方的巡邏隊,還在活動。
林輝看著那些光點,說:“下次,就不是打小腿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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