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剛蒙蒙亮,云溪縣的晨霧還裹著料峭的寒意,回春堂后院的碾藥坊里,就已經響起了沉悶而規律的碾藥聲。
林默赤著腳踩在藥碾子的木蹬上,枯瘦的身子隨著木蹬的起落微微晃動。粗糙的木柄磨得他掌心的老繭又添了幾道新裂口,滲出來的血珠混著淺褐色的藥粉,很快就被碾得粉碎,融進了面前的當歸碎末里。
他今年十六歲,父母在三年前的山匪之亂里雙雙離世,只給他留下了一塊貼身佩戴的塵心玉,還有一手從小跟著父親學的辨藥、制藥本事。為了活下去,他進了云溪縣最大的藥鋪回春堂,當了個最低等的學徒,一待就是三年。
這三年里,他天不亮就起身,碾藥、曬藥、煎藥、打掃,鋪子里最臟最累的活全壓在他身上,可拿到的月錢,連鋪子里打雜的伙計提都不如。
不是他手藝不行。恰恰相反,他辨藥的眼力,比鋪子里干了十幾年的老藥工還要準,只是他性子悶、嘴不甜,又無依無靠,成了回春堂老板張財眼里,最好拿捏的軟柿子。
“哐當”一聲,碾藥坊的木門被人一腳踹開。張財腆著圓滾滾的肚子,穿著一身油光水滑的錦緞長衫,身后跟著點頭哈腰的賬房先生,一臉刻薄地闖了進來。
林默停下腳下的動作,垂著手站到一旁,低聲喊了一句:“老板。”
“喊什么喊?”張財斜睨了他一眼,肥膩的手指在鼻子前扇了扇,像是嫌這里的藥味嗆人,“我問你,昨天讓你碾的當歸粉,弄好了沒有?”
“回老板,已經碾好了,過了三遍篩,都裝在瓷罐里了。”林默的聲音很平,聽不出半點情緒。
張財踱到旁邊的木架前,掀開瓷罐蓋子掃了一眼。里面的當歸粉細得像面粉,挑不出半點毛病,可他還是皺起眉,隨手把蓋子往旁邊一墩,冷聲道:“弄這么細干什么?純純浪費藥材!我看你就是手腳毛躁,一點不知道節省!”
賬房先生立刻在一旁附和:“就是!老板給了你口飯吃,你就這么糟踐東西?這一罐當歸粉,起碼浪費了小半兩藥材,得從你這個月的月錢里扣!”
林默的指尖微微收緊,掌心的裂口又被扯得生疼。
他太熟悉這套把戲了。每個月到了發月錢的時候,張財總能找出五花八門的理由扣他的工錢——要么是打碎了藥罐,要么是藥材損耗超了,要么是院子打掃得不干凈。三年來,他從來沒有拿到過一次完整的月錢。
這個月本該給他二十個銅板,按照張財這說法,扣完之后,能剩下兩三個都算走運。
可他什么都沒反駁,只是低著頭,應了一聲:“是,老板,我下次注意。”
反抗是沒用的。在這云溪縣,張財和縣衙的師爺稱兄道弟,手底下養著幾個身強力壯的護院,他一個無依無靠的孤兒,但凡敢說一句反駁的話,輕則一頓毒打,重則直接被扔到黑風山里喂野獸,連個收尸的人都沒有。
他唯一的念想,就是活下去,守著父親留下的那塊塵心玉,好好活著。
張財見他這副逆來順受的樣子,臉上的戾氣才消了幾分,又哼了一聲,話鋒陡然一轉:“行了,扣錢的事先不說。我這里有個差事,交給你去辦。”
林默抬了抬眼,心底瞬間升起一絲不安。
張財從來不會給他什么好差事,但凡能撈到好處的活,全給了他自己的遠房侄子,輪到他頭上的,從來都是吃力不討好,甚至沾著性命危險的苦活。
果然,張財從懷里掏出一張皺巴巴的藥方,往他面前一扔:“城東王地主家的大公子,得了急病,郎中開了方子,里面有一味主藥,要百年份的血參。這整個云溪縣,也就黑風山深處能長出這東西,你明天一早,進山給我采回來。”
林默的瞳孔猛地一縮。
黑風山。
那是云溪縣所有人聞之色變的絕地。山高林密,不僅有成群的豺狼虎豹,還有占山為王的黑風寨山匪——那些人殺人不眨眼,但凡敢深入山林的人,十有**都出不來。更有老獵戶傳言,黑風山最深處,有能吞人的妖獸,是連最膽大的獵戶都不敢踏足的死地。
別說百年血參只長在黑風山最深處的陰寒崖壁上,就算是在外圍,都隨時可能丟了性命。鋪子里的老藥工,進山采藥最多只敢走到外圍邊界,從來沒人敢深入。張財這哪里是讓他去采藥,分明是把他往死路上推。
“老板,”林默的聲音依舊平穩,只是指尖攥得更緊了,“黑風山深處太危險,之前李師傅他們去過幾次,都只敢在外圍,我一個人進去,恐怕……”
“恐怕什么?”張財立刻瞪起了眼,肥臉漲得通紅,“我
給了你口飯吃,養了你三年,現在用得著你了,你就推三阻四?我告訴你,這趟差事,你去也得去,不去也得去!”
他往前湊了半步,語氣里帶著不加掩飾的威脅:“要是采到了百年血參,王地主給的賞錢,我分你一百個銅板,還給你漲月錢。可要是你采不回來,或者敢半路跑了,你就別想再在云溪縣待下去!這云溪縣,只要我張財說一句話,就沒人敢給你一口飯吃!”
林默沉默著,沒有說話。
他心里比誰都清楚,張財說的分賞錢、漲月錢,全是騙鬼的空話。就算他真的九死一生采回了百年血參,張財也絕對不會兌現承諾,說不定還會反過來扣他一個私藏藥材的罪名,把他打一頓趕出去。
可他沒有選擇。
在這云溪縣,張財就是捏著他生死的人。他要是不答應,今天恐怕就走不出這碾藥坊。
他垂著眼,沉默了許久,終于緩緩點了點頭:“好,我去。”
張財臉上立刻堆起了虛偽的笑容,拍了拍他的肩膀,一副“我很看好你”的樣子:“這才對嘛!好好干,我不會虧待你的。這樣,我給你準備藥筐、柴刀,再給你備上干糧,明天一早就出發,爭取三天之內回來。”
說完,他就帶著賬房先生,搖搖擺擺地走了,留下林默一個人站在空蕩蕩的碾藥坊里。
晨霧已經散了,陽光透過窗欞照進來,落在他枯瘦的身上,卻沒有半點暖意。
他彎腰撿起地上的那張藥方,指尖微微顫抖。他不是傻子,張財這副樣子,分明是沒打算讓他活著回來。
可為什么?
他在回春堂三年,一直逆來順受,從來沒有得罪過張財,張財就算再刻薄,也不至于非要置他于死地。
林默皺著眉,把藥方收好,轉身拿起碾好的藥粉,往前堂送。路過賬房的時候,里面傳來了張財和賬房先生壓低的說話聲,順著門縫清晰地飄了出來。
“老板,你真讓那林默去黑風山深處?那地方可是有去無回啊,他要是死了,咱們鋪子里的粗活,誰來干?”是賬房先生的聲音。
張財嗤笑了一聲,聲音里滿是不屑:“怕什么?一個沒爹沒媽的孤兒,死了就死了,誰會管?再說了,他死了才好!”
“老板,你的意思是?”
“你以為我真想讓他采什么百年血參?”張財的聲音壓低了幾分,裹著毫不掩飾的陰狠,“王地主家確實要這藥,可能不能采到,根本不重要。重要的是,這小子一死,他爹留下的那塊玉佩,就歸我了!”
林默的腳步猛地頓住,渾身的血液仿佛瞬間涼透了。
塵心玉。
是他父親留下的那塊塵心玉。
他一直把這塊玉貼身藏著,從來沒有給外人看過,張財怎么會知道?
“那玉佩?”賬房先生的聲音帶著疑惑,“不就是一塊普通的舊玉佩嗎?我之前見過一次,看著也不值錢啊,老板你至于為了這個,把他往死路上逼?”
“你懂個屁!”張財罵了一句,“前幾天我找城里當鋪的老掌柜看過了,那玉是老物件,看著不起眼,實則是塊暖玉,貼身戴著能安神定驚,就算不是什么仙家寶貝,也起碼能賣幾十兩銀子!幾十兩啊!夠咱們回春堂大半年的進項了!”
“再說了,這小子在鋪子里待了三年,辨藥的本事比老藥工還厲害,再留下去,遲早是個麻煩。這次讓他去黑風山,他要是能采回血參,咱們白賺一筆賞錢;他要是死在山里,那玉佩就歸咱們,還省了每月的工錢,怎么算,都是穩賺不賠的買賣!”
賬房先生立刻拍起了馬屁:“高!實在是高!還是老板你想得周到!這小子就是個蠢貨,肯定想不到老板你這層算計,明天肯定乖乖進山!”
“那是自然。”張財得意地笑了起來,“等他走了,我就找人去他住的那破屋搜一搜,先把玉佩找出來,省得夜長夢多……”
后面的話,林默已經聽不清了。
他渾身的血液都像是凍住了,握著藥罐的手,指節因為用力而泛白,骨節咔咔作響。
原來如此。
原來他三年的逆來順受,三年的小心翼翼,在張財眼里,不過是一只隨時可以宰殺的肥羊。就為了一塊幾十兩銀子的玉佩,張財就可以輕輕松松地,要了他的命。
一股難以遏制的戾氣,從他心底猛地竄了上來,幾乎要沖破他一直以來的隱忍。他想沖進去,拿起手里的藥罐,狠狠砸在張財那張肥膩的臉上。
可他最終還是死死地忍住了。
不行。
他現在沖進去,除了被張財的護院一頓毒打,甚至直接被打死,沒有任何別的結果。他沒有背景,沒有錢,沒有力氣,連一把像樣的刀都沒有,根本斗不過在云溪縣經營了十幾年的張財。
沖動,只會讓他死得更快。
林默深吸了一口氣,壓下了心底翻涌的戾氣,臉上重新恢復了那副木訥沉默的樣子,端著藥罐,腳步平穩地走過了賬房門口,仿佛什么都沒有聽到。
他把藥粉送到前堂,交給了抓藥的伙計,然后轉身回了后院自己住的那間破屋。
屋子很小,只有一張木板床,一張缺了腿的破桌子,墻角堆著一些他曬干的草藥。他關上門,從貼身的里衣夾層里,掏出了那塊塵心玉。
玉是暖白色的,只有拇指大小,上面刻著模糊不清的紋路,摸上去溫潤細膩,確實是一塊難得的好玉。這是父親留給他的唯一遺物,也是他在這冰冷的世上,唯一的念想。
就為了這塊玉,張財就要他的命。
林默緊緊地攥著玉佩,指尖的溫度透過玉質傳了過來,仿佛能感受到父親留下的余溫。
他不能死。
他絕對不能就這么不明不白地死在黑風山里,更不能讓父親留下的玉佩,落到張財這種小人手里。
進山,他必須去。
但不是按照張財的算計,去送死。他要進山,要活著回來,要拿回屬于自己的東西,要讓張財付出代價。
林默把玉佩重新貼身藏好,塞回了里衣最深處的夾層,確保不會掉出來,也不會被人輕易搜到。然后,他打開了墻角的木箱,里面是他三年來偷偷攢下的全部家當。
一小包止血的金瘡藥,一小包解毒的草藥,幾個磨得鋒利的石片,半卷父親留下的辨藥圖譜,還有十幾個他省吃儉用攢下來的銅板。
這些,就是他進山唯一的依仗。
他把這些東西小心翼翼地塞進懷里,然后開始檢查張財讓人送來的裝備:一個破了個洞的藥筐,一把卷了刃的鈍柴刀,還有兩個干硬得能硌掉牙的窩頭,連一口多余的水都沒有準備。
果然,張財連最基本的生路都沒給他留,就是篤定了他會死在山里。
林默看著這些東西,臉上沒有任何表情。他找了塊破布,把藥筐的破洞仔細補好,又拿著那把鈍柴刀,在門口的磨石上反復磨了半個時辰,直到刀刃重新變得鋒利锃亮,才停了下來。
他又去后院的草藥架上,偷偷拿了幾株驅蛇蟲的艾草,還有幾株能解常見蛇毒的半邊蓮,全都塞進了藥筐的夾層里。
做完這一切,天已經黑了。
云溪縣的夜色籠罩下來,回春堂里漸漸安靜了,只有前堂偶爾傳來護院喝酒劃拳的喧鬧聲。林默躺在木板床上,沒有睡覺,睜著眼睛看著屋頂的破洞,腦子里一遍遍過著黑風山的地形。
他之前跟著老藥工去過兩次黑風山外圍,記得大概的路線,知道哪里有水源,哪里有能藏身的山洞,哪里的野獸活動頻繁。百年血參長在黑風山深處的陰寒崖壁上,那里他從來沒去過,危險未知,山匪、野獸、甚至傳言里的妖獸,每一樣都能輕易要了他的命。
可他沒有退路。
要么,死在黑風山里,化作山林里的一捧黃土;要么,活著回來,改寫自己任人宰割的命運。
林默攥了攥貼身的塵心玉,心里的念頭越來越堅定。
他要活下去。
他要走出這小小的云溪縣,他要看看,這世上是不是真的有傳說里的修仙者,是不是真的有能擺脫凡人生死、掌控自身命運的辦法。而不是像現在這樣,像一只螻蟻,別人隨手一捏,就能碾碎他的全部人生。
第二天天剛亮,林默就背著補好的藥筐,拿著磨鋒利的柴刀,走出了回春堂。
張財早就等在了門口,臉上掛著假惺惺的笑容,遞給他一個輕飄飄的水囊:“小林啊,路上小心,一定要采回血參,我等你回來給你慶功。”
林默接過水囊,掂了掂,里面只有小半袋水。他依舊是那副木訥的樣子,點了點頭,沒說什么,轉身就走出了回春堂,朝著城外黑風山的方向走去。
張財站在門口,看著他瘦弱的背影消失在晨霧里,臉上的笑容瞬間消失,取而代之的是一臉陰狠。
“哼,還想回來?等著喂狼吧。”他啐了一口,轉身對著身邊的護院吩咐道,“去,把他住的那破屋給我仔仔細細搜一遍,把他那塊玉佩給我找出來!”
而此時的林默,已經走出了云溪縣的城門,踏上了前往黑風山的土路。
晨風吹起他破舊的衣角,他回頭看了一眼云溪縣的方向,眼里沒有絲毫留戀,只有一片冰冷的堅定。
他不會再回來了。
除非,是回來拿回屬于自己的一切。
林默轉過身,握緊了手里的柴刀,一步一步,走進了黑風山連綿的密林之中。
密林深處,古木參天,陰影重重,仿佛一頭蟄伏的巨獸,張開了血盆大口,等著他踏進去。前路兇險,生死未卜。
可他的腳步,沒有絲毫停頓。